周转材料指“周转材料”会计科目,属于资产类科目,核算企业周转材料,包括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以及建造承包商企业的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等的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企业可按周转材料的种类,分别“在库”“在用”和“摊销”进行明细核算。

周转材料是什么科目

周转材料的含义

  周转材料是指企业能够多次使用、逐渐转移其价值但仍保持原有形态不确认为固定资产的材料,如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以及建造承包商企业的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和其他周转材料等。周转材料种类繁多、用量较大、价值较低、使用期短、收发频繁、易于损耗、经常需要补充和更换,因此将其列入流动资产进行管理。

周转材料具体项目

  根据用途周转材料包括四类:

  1、挡板,指土方工程使用的挡土板以及撑料等;

  2、架料,指搭脚手架用的竹、木杆和跳板,以及列作流动资产的钢管脚手等;

  3、模板,指用于浇制混凝土的竹、木、钢或钢木组成的模型板,包含配合模板使用的支撑料和滑模材料等;

  4、其他,指其他周转材料,包括塔吊使用的轻轨、枕木等。

周转材料主要账务处理

  1、企业购入、自制、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的周转材料等,比照“原材料”科目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采用一次转销法的,领用时应按其账面价值,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销售费用”、“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周转材料报废时,应按报废周转材料的残料价值,借记“原材料”等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销售费用”、“工程施工”等科目。

  3、采用其他摊销法的,领用时应按其账面价值,借记本科目(在用),贷记本科目(在库);摊销时应按摊销额,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销售费用”、“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摊销)。

  周转材料报废时应补提摊销额,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销售费用”、“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摊销);同时,按报废周转材料的残料价值,借记“原材料”等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销售费用”、“工程施工”等科目;并转销全部已提摊销额,借记本科目(摊销),贷记本科目(在用)。

  4、周转材料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日常核算的,领用等发出周转材料时,还应同时结转应分摊的成本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