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争议的电商行业“仅退款”规则,迎来全面改变的信号。4月22日,拼多多、淘宝、抖音、快手、京东等多个电商平台将全面取消“仅退款”,消费者收到货后的退款不退货申请,将由商家自主处理。

“仅退款”取消的影响

  这项原本为保护消费者利益而出台的规则,为何最终走到了死胡同?这对咱们财会人员有什么启示?取消之后,又将如何保证消费者权益呢?

  仅退款正式退出历史舞台

  所谓“仅退款”,是指消费者在电商平台购物后,如对商品不满意,可向平台发起无需退货的退款申请,在平台支持下实现极速退款。这一过程中,商户往往没有合理的处理时间,买卖双方也缺少协商过程。

  这项规则最早由京东在2014年推出,初衷是降低退换货成本,提升消费者满意度,范围仅限平台自营商品。2021年,拼多多推行“仅退款”售后模式,使其走进大众视野。在淘宝、京东、抖音等平台陆续跟随后,这一规则成为行业标配。

  然而,“仅退款”自实施以来争议不断。一方面,其本意是提升用户体验,对商家进行优胜劣汰,形成正向循环。它降低了消费者退货门槛和成本,有效解决了消费者的后顾之忧,也促使电商行业长期存在的虚假宣传、刷单炒信、价格欺诈、以次充好等问题得到一定遏制。

  但同时,部分平台在未了解纠纷具体情况时,不经商家同意就向消费者发送“仅退款”通知,导致部分商家在责任尚未明确的情况下损失了货款和产品。

  此外,一些职业“薅羊毛”群体恶意利用该规则获利,致使部分商家损失严重。据第三方网络消费纠纷调解平台电诉宝数据显示,去年双11期间,全国电商平台商家投诉问题中“仅退款”占比超六成。

  事实上,取消“仅退款”早有预兆。今年两会期间,国家相关管理部门明确表示,会对平台滥用“仅退款”规则,造成商户货款两空的突出问题进行治理。

  “仅退款”取消后,消费者的权益如何保障?

  仅退款消失之后,商家从压力中解脱出来,由此带来的现实问题就是,消费者的利益如何得到合理保护?

  就电子商务中的消费者保护而言,我国形成了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基础,兼及《民法典》《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的规范体系。为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消费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了消费者七天无理由退货权。“仅退款”建立在这一权利的基础上,是经营者基于商品特殊性质对消费利益的进一步让与。

  所以,仅退款这项规定的诞生,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角度来看,其实具有很强的进步意义,意味着多年来处于弱势的消费者,首次历史性地得到了保护。

  “仅退款”消失后,消费者如何更好地保障自己的权益?

  一、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张权利

  第25条(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

  即使平台取消“仅退款”,消费者仍有权在7日内无理由退货(定制商品等除外)。

  注意:退货运费通常由消费者承担,除非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民法典》第582条)。

  第55条(欺诈赔偿):

  若商家虚假宣传或售假,消费者可主张“退一赔三”(500元保底赔偿)。

  二、善用《电子商务法》维权

  第61条(争议解决):

  可要求平台介入调解,或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12315平台)。

  三、证据保存与维权技巧

  留存交易记录:订单截图、聊天记录、商品瑕疵证据(《民事诉讼法》电子数据证据规则)。

  优先选择正规平台:选择对商家约束更强,有交易保障的平台,维权成功率更高。

  取消“仅退款”对财务人员的直接影响

  1.收入确认与退货负债的会计处理变化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电商平台原“仅退款”模式下:

  •收入确认时点:需预估退货率,确认“预计负债”(如“合同负债”或“退货负债”科目)。

  •现金流影响:退款直接冲减收入,影响当期损益。

  取消“仅退款”后:

  •退货成本增加:消费者需退回商品才能退款,企业需承担物流成本,财务人员需调整“销售费用”预估。

  •存货管理复杂化:退回商品需重新验收入库,可能涉及减值测试(如《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2.税务处理调整

  •增值税处理:原“仅退款”可能被视为销售折让(需开具红字发票);取消后,若退货实际发生,需按退货流程处理(《增值税暂行条例》)。

  •企业所得税:退货率预估变化可能影响税前扣除的合理性(需符合《企业所得税法》真实性原则)。

  3.合同与法律风险管控

  •平台规则变更合法性:需审查是否符合《电子商务法》第34条(平台修改规则需提前公示并保障消费者权益)。

  •消费者争议处理:财务人员需配合法务部门应对潜在诉讼或监管调查(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4条规定的平台责任)。

  •作者:注会菌|监制:高顿教育•新媒体内容团队 素材来源:注册会计师,网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