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款交单和承兑交单的区别:付款交单是跟单托收方式下的一种交付单据的办法,承兑交单是出口方向进口方以承兑为条件交付单据的一种办法。所谓“承兑”就是汇票付款人(进口方)在代收银行提示远期汇票时,对汇票的认可行为。
付款交单存在的风险
1、D/P业务中,出口商获得货款的保障是进口商的资信,因此注重进口商的支付能力和商业信誉,是得到款项的重要前提。
2、在货物交付后,单据从出口商到进口商的流转过程中,要注意透过单据的控制来控制货物,在进口商付款之前,应当牢牢控制单据。
3、实践中常常出现问题的地方,都是在单据的流转、交接点,即出口商交到银行交接点、卖方银行到买方银行的交接点、买方银行交到进口商的交接点。因此,需要控制好这些交接点,单据要按照规范流转。
4、尽量采用指示提单的方式。这样可以通过控制提单来控制货物。
承兑交单收付程序
1、出口商发货;
2、出口商填写托收申请书,开立汇票,连同货运单据交托收行,委托其代收货款;
3、托收行根据托收申请书缮制托收委托书,连同跟单汇票寄交代收行委托代收;
4、代收行按托收申请书指示向进口商提示跟单汇票;
5、进口商承兑汇票;
6、代收行交单;
7、进口商提货;
8、进口商到期付款;
9、代收行办理转账,并通知托收行款已收到;
10、托收行向卖方交款。
付款交单即期和远期的操作流程
1、买方和卖方在合同中约定采用D/P方式结算,这是基础;
2、卖方交付货物后准备全部单据(包括货运单证如提单,和商业单证如汇票、发票等);
3、卖方向其往来外汇银行提出办理D/P托收的要求,填写托收指示书并交付全部单据;
4、卖方的外汇往来银行审核接受后收下托收指示书和全部单据,并开具收条给卖方;
5、卖方往来银行将全套单据分两批寄送买方往来银行(该银行可以由卖方银行指定也可以是卖方在托收指示书中明确,后者居多);
6、买方银行收到全部单据后将单据向买方进行提示;
7、买方向买方银行支付款项(即期D/P情况),或者买方审核单据后予以承兑并在到期时付款(远期D/P的情况);
8、买方银行在收到买方款项后将全部单据交给买方;
9、买方银行将收到的款项转交给卖方银行,并由卖方银行转交给卖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