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国上下齐心协力,打响疫情防控战。不少个人出资捐赠口罩等防疫物资,为疫情防控作贡献。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吗?
个人捐赠口罩能抵扣个税吗?
答案是可以的,公益捐赠支出,可以全额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我们来看相关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0 年第 9 号)第二条规定:企业和个人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需要提醒的是,政策规定仅限于物品,并不包括现金。
公益捐赠扣除个人如何申报?
个人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防疫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捐赠人需要取得的医院开具的捐赠接收函,作为税前扣除的捐赠票据。
相关政策:个人其他公益性捐赠扣除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捐赠的部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税法第六条第二款所说的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的捐赠,是指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另外,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第八条规定: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在接受捐赠时,应按照行政管理级次分别使用由财政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印制的公益性捐赠票据,并加盖本单位的印章;对个人索取捐赠票据的,应予以开具。新设立的基金会在申请获得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后,原始基金的捐赠人可凭捐赠票据依法享受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