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9号公告和84号公告里已经明确了规定,哪些纳税人符合留抵退税的条件,和会计网一起了解一下。

符合留抵退税政策的纳税人有哪些?怎么申请办理?

符合留抵退税政策条件的纳税人:

(一)所有的增值税纳税人

从2019年4月1日税款所属期开始,连续6个月,按季度纳税申报的,连续两个季度内,增量留抵税额大于零的,且第6个月的增量留底额不低于50万元的;纳税的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是B级的;申请退税前的36个月没有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者是虚开增值税发票的;申请退税前的36个月之内没有因为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2次及以上的;在2019年4月1日起,还没有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退政策的。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中部分先进制造业纳税人

增量留抵税额大于零的;纳税人的纳税信用为A级或者是B级的;申请退税前的36个月没有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者是虚开增值税发票的;申请退税前的36个月之内没有因为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2次及以上的;在2019年4月1日起,还没有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退政策的。

以上就是两种不同的纳税人种类需要符合的条件。

纳税人怎么申请办理?

纳税人申请办理留抵退税,应该在符合留抵退税的次月起,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限内,完成纳税申报后,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退税申请表。

纳税人如果不办理年度汇算会怎么样呢?会违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