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会计新人对于减按征收还不是很理解,不知道怎么区分普通征收和减按征收。本期会计网就为大家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能帮到你。

减按征收

  减按征收是什么?

  我们看税法条文,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某某行为,可采用简易计税方式,适用3%的征收率,减按2%缴纳增值税。减按征收是一种税收优惠,按照减少后的征收率征收,而不是征收率征收。

  我们来通过一个例子说明: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不含不动产),按3%的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这里的3%是适用的征收率,2%是减少后的征收率,之间的差额就是国家给与的优惠。

  减按征收可以开增值税专票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规定:

  一、关于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一)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凡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和财税〔2009〕9号文件等规定,适用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纳税人销售旧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自行开具或者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适用财税〔2009〕9号文件第二条第(三)项、第(四)项和第三条规定的,可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案例分析:

  某企业处置2013年购买的小轿车,取得处置收入10300元。纳税人在按照此政策进行增值税的核算时,会计分录如下:

  1、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增值税:

  借:货币资金(应收账款) 103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10000

  应交税费 简易计税 300

  2、减按2%征收增值税,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100

  贷:营业外收入 免税收入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