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福利费都要缴纳税费呢?不缴纳税费的福利费有哪些?福利费的进项税是否能够抵扣?如果对这部分内容不是太了解,那就和会计网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不用缴纳个税的福利有哪些?

不用缴纳个税的福利费有哪些?

1、发给个别人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

2、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

3、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原则上不征收个税,比如节日员工聚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税法第四条第三项所说的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十四条规定:税法第四条第四项所说的福利费,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所说的救济金,指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

应付福利费产生的增值税是否能抵扣?

按照规定是不可以抵扣的,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4、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5、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以上即是有关福利费不交个税的相关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大家,想了解更多的会计知识,请多多关注会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