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管理人员发生的进修学习费用,进项税能抵扣吗?企业所得税可以扣除吗?
增值税:不可进项抵扣
企业发生的管理人员进修费用是针对高管个人的一种能力提升发生的支出,该项费用不是企业做为服务的消费方。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用于个人消费的购进服务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企业所得税:需要区分发放形式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企业发生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可以税前扣除。而企业管理人员的学习进修是以个人为主体,与取得收入不直接相关的费用支出。
综上,这笔管理人员进修发生的费用是否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需要区分发放形式:如果是通过学费发票实报实销,计入福利费,可以在福利费的限额内扣除;如果是计入当月工资薪金,作为工资薪金的一部分支付,则可以全额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个人所得税:需要按工资薪金扣缴
不管是通过实报实销还是现金发放的形式,原则上都应该计入个人当月工资薪金缴纳个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