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购进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票,相应进项税额按规定抵扣时如何编制会计分录?
抵扣进项税分录
企业实际抵扣进项税额的时候不需要单独做分录进行调整,企业购进货物的时候,其对应的进项税额可以计入到待认证进项税额科目,实际认证后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企业在月末时,根据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的差额,做如下分录进行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应交税费科目用于核算企业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企业代扣代交的个人所得税等,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月末进项税额结转如何做会计分录?
1、结转进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结转应缴纳增值税(即进、销差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3、实际交纳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可以理解为未交增值税是“ 应交税费”的二级明细科目,该科目专门用来核算未交或多交增值税的。该科目的贷方,反映企业未交的增值税;该科目的借方,反映企业多交的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