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计税是一种特殊的税收征收方式,并且计税的时候税额不进行抵扣,那么简易计税进项税额转出的账务处理要怎么做呢?

简易计税进项税转出

  简易计税进项税额转出如何做账?

  如果增值税进项税转出,也就是说进项税额不进行抵扣,进项税额部分转入相关成本,其相关的会计分录这样做:

  1、如果相关成本是原材料:

  借:原材料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之前的分录是: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2、如果相关成本是固定资产,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在建工程(或固定资产)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在建工程”科目的具体核算

  本科目应当按照“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在安装设备”、“待摊支出”以及单项工程进行明细核算。

  在建工程发生减值的,应在本科目设置“减值准备”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完工的在建工程的价值。

  简易计税如何理解?

  简易计税方法,又称简易征收,即简易征税办法,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行业的特殊性,无法取得原材料或货物的增值税进项发票,所以按照进销项的方法核算增值税应纳税额后税负过高,因此对特殊的行业采取按照简易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1.适用范围: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简易办法。

  2.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含增值税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