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铁路运输企业而言,开具发票时可将受托代征的印花税款信息在发票备注栏上注明,备注栏中所注明的印花税,应由谁缴纳?
铁路运输发票备注栏中的印花税由哪一方缴纳?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铁道部关于铁路货运凭证印花税若干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6]101号)规定:
铁路货运业务中运费结算凭证载明的承、托运双方,均为货运凭证印花税的纳税人。
代办托运业务的代办方在向铁路运输企业交运货物并取得运费结算凭证时,应当代托运方缴纳印花税。代办方与托运方之间办理的运费结算清单,不缴纳印花税。
缴纳的印花税计算方法如下:
印花税缴纳金额如何计算?
承、托运双方的应纳税额以万分之五的税率*运费金额确定。其中,税额不足一角则免税,超过一角的部分通过四舍五入计算到角。
铁路运输企业在收取货物运杂费的同时必须代征托运方应纳的印花税,并记入运费结算凭证的“印花税”项目内,运费结算凭证不再加盖“印花税代扣专用章”。
印花税缴纳会计分录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订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缴纳的印花税,可做以下会计分录:
借:税金及附加
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