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都要依法缴纳增值税,缴纳增值税时会面临加计抵减的情形,可以通过应交税费科目,其他收益科目进行核算,具体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增值税加计抵减的会计分录
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纳税人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可加计抵减增值税,在实际缴纳增值税时,按以下账务处理:
即实际缴纳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等
贷:银行存款
其他收益
什么是应交税费?
应交税费是指企业根据在一定时期内取得的营业收入、实现的利润等,按照现行税法规定,采用一定的计税方法计提的应交纳的各种税费。主要核算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资源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税、教育费附加等。
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交纳的税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金。
其他收益是什么?
其他收益作为损益类科目,列示在利润表上。反映的是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以及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且计入其他收益的项目。需要注意的是,只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才会涉及“其他收益”这个科目。小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