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发生的税金及附加是企业发生经营活动时应当承担的相关税费,比如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税金及附加发生结转时,如何做会计分录?

税金及附加结转

  税金及附加结转如何做账?

  1.应交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资源税等

  (1)计算确认时: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

  (2)实际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

         贷:银行存款

  (3)期末结转到本年利润:

  借:本年利润

         贷:税金及附加

  2.印花税(不通过应交税费核算)

  借:税金及附加

          贷:银行存款

  全面试行“营改增”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税金及附加是指企业经营活动应负担的相关税费,但并不包括税所得税和增值税。月底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税金及附加核算内容: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消费税、房产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注意,之前是在“管理费用”科目中列支的“四小税”比如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随着全面实行“营改增”后,四小税应调整到“税金及附加”科目中核算。

  应交税费是什么意思?

  应交税费是指企业根据在一定时期内取得的营业收入、实现的利润等,按照现行税法规定应当交纳的各种税费。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交纳的税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金。

  应交税费核算内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个人所得税、车船税、教育费附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