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税是企业经营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项税费支出,所使用的的土地,应按照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向有关部门缴税。计提土地使用税时,该怎么做会计分录?

计提土地使用税分录

  计提土地使用税的会计分录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

  缴纳税金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

         贷:银行存款

  期末结转到本年利润

  借:本年利润

         贷:税金及附加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什么?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国家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的一种税。

  税金及附加是什么账户?

  税金及附加是指企业经营活动应负担的相关税费,包括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属于损益类账户。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是什么?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是包括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对建立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以外的工矿企业则不需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

  具体规定:

  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义务人。

  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其土地的实际使用人和代管人为纳税义务人。

  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其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义务人。

  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都是纳税义务人,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