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当个人收入达到一定标准时,纳税人就需要按规定缴纳一定个税,个人所得税根据不同的征收项目,其税率都有所不同,那么个人所得税基数是多少?我们来看看吧。
个人所得税基数是多少?
个人所得税基数2018年10月1日起,由之前的3500元调整为5000元。工资薪金所得,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是个人所得税税额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比例。
个人所得税根据不同的征税项目,分别规定了三种不同的税率: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该税率按个人月工资、薪金应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高一级为45%,最低一级为3%,共7级。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适用5级超额累进税率。适用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税款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低一级为5%,最高一级为35%,共5级。
比例税率。对个人的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其中,对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性收入畸高的,除按20%征税外,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个人所得税基数如何计算?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扣除标准5000元/月(2018年10月起正式执行)(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