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而各项费用的税前扣除决定着最后要交多少税,所以税前扣除的核算工作至关重要。今天为大家整理的是职工教育经费的税前扣除计算基数和扣除比例,下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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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计算基数

  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按照应发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用于职工教育事业的一项费用,目的是为了员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而支付的费用。

  在计算职工教育经费的扣除限额时特别要注意计算基数的确定。职工教育经费的计算基数为允许税前扣除的工资、薪金总额。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也有规定:计算基数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属于国有性质的企业,其工资薪金,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超过部分不得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比例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1号)明确: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