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税务总局力推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费优惠政策,其中就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地方“六税两费”政策,它们具体是指什么呢?一起来看!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地方“六税两费”

  享受主体: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优惠内容: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此项优惠政策。

  享受条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的税额幅度,享受税收优惠。

  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三条、第四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5号)。

  可以看出,“六税”是指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两费”是指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国家税务总局提供了50%的降税幅度,但具体优惠多少还需要根据不同地区的情况而定。在广西、湖北、江西、深圳等省份和地区,税务局给到了减征50%的顶格力度,进一步减轻了当地的小微企业负担。你在的省份或地区减征多少呢?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