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疫情防控局势下,陕西税务出台了战疫情促复工稳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全力推动复工复产,重点突出“免、减、退、缓”四个字,那么具体有哪些措施?

减免企业和个人税费采取的措施

  陕西为企业和个人减免税费负担采取了什么措施?

  1、对按月销售额不超过15万元或按季度销售额不超过45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2、对旅游、住宿、餐饮、会展、商贸流通、交通运输、教育培训、文艺演出、影视剧院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和水利建设基金。

  3、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继续对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取得的临时性补助、奖金及单位发给个人的预防药品等实物,免征个人所得税。

  4、针对疫情期间停业停产的实情,陕西税务积极会同省财政厅研究,并报请省政府同意,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生产经营困难的省内企业,依规免征第一季度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5、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实际按2.5%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实际按10%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按照政策规定,只要从事的是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就属于小型微利企业,即可以享受这一减征优惠。

  6、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据陕西税务部门了解,符合上述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占了全省纳税主体的90%以上,可有效减轻这一最大群体的税收负担,帮助他们渡过难关,尽快实现复工复产。

  7、对符合条件的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及时给予退税。

  8、对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以最快速度办理退税。在疫情期间大力推行出口退税无纸化申报、容缺办理,主动对接国库部门提升退税速度,帮助企业快速回笼资金。

  9、符合条件的煤电供热企业,可按规定缓缴部分税费。

  10、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可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积极推行集约式办公、专人专岗作业,密切关注工作进度,有效保证了办理效率,缓解了企业当期资金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