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按时纳税非常重要,这代表了企业在达成合作时是否会恪守信用,按时完成合同。为了区分不同信用等级的企业,税务局建立了纳税信用评价制度,给所有的企业评了级,那么纳税信用评价级别是如何确定的呢?

纳税信用评价级别的确定

  纳税信用的评价指标

  企业纳税信用起评分100分(非经常性指标缺失的从90分开始算),最终得分根据企业具体扣除指标确定,评价等级根据得分和直接评分指标确定。

  A级:年度评价指标得分在90分以上,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认定为A类:

  (1)实际生产经营期不足3年;

  (2)上一评估年度纳税信用评价评估结果为D级;

  (3)因异常原因,在一个评估年度内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零报或负报增值税或营业税;

  (4)未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账簿,按照合法有效的凭证记帐,向税务机关提供准确的税务信息的。

  B级: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90分以下。

  M级:评价年度内新建企业或无生产经营收入,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

  C级:年度评价指标得分40分以上70分以下。

  D级:年度评价指标得分低于40分或存在直接D级指标。

  逾期未申报、丢失发票、欠缴税款及关联D级纳税人等行为都可能影响到纳税信用评级。

  如果纳税信用被扣分怎么处理?

  发生扣分后,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通过纳税信用修复,依规定调整纳税信用级别。纳税人对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向评估税务机关申请重新评估。进行评估的税务机关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