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发票税一般指的是发票上的增值税,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企业所得税和发票税

  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的征税对象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范围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增值税的征收对象是达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标准的,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个人或单位。

  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的计税依据

  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

  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流转额。

  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收入确认的原则

  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原则包括商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企业对已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

  增值税收入确认原则包括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计算公式

  企业所得税计算为: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弥补亏损,或者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纳税调整项目金额;

  增值税计算公式为:一般计税方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额+当期进项税额转出额;简易计税方式下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销售额×征收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