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企业的财务人员,不仅要学习会计知识,还要学习税务知识,还要了解税务与会计的区别,以便准确地进行会计核算和纳税申报。那么公司的财务报表与纳税申报表不一致时以哪边为主?

财务报表与纳税申报表不一致

  财务报表与纳税申报表不一致的原因

  企业确认收入的会计处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或《企业会计制度》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只要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收入就应当予以确认,然后在财务报告中予以反映。

  增值税收入的确定,准确地说,就是增值税义务的确定,是按照增值税的有关规定确定的。例如,如果预收款项与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起开具,则只能在会计上确认为“预收款项”,但应在申报增值税时确认计税基础(纳税申报单上的销售额)。

  同样,企业所得税中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也按照企业所得税的相关规定进行,这与会计和增值税是否确认“所得”无关。

  此外,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都有“视同销售”的规定,即收入不在会计核算中确认,但根据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相关规定,需要为“视同销售”。

  因此,企业财务报告、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中的“收入”出现差异是很正常的。只要是合理合法的,就没有“补税”、“退税”的理论。相反,如果强行做成一致的,“视同销售”不在税务中确认,还可能需要补税。

  什么是计税基础?

  计税基础是2006年颁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中提出的一个概念。它分为两类:资产计税基础和负债计税基础。一般而言,计税基础是指在计算资产负债表日后未来期间资产或负债的应纳税所得额时,根据税法规定可以扣除或应税的剩余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