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二条规定,纳税人取得财产租赁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

财产租赁所得怎么纳税申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规定,纳税人取得财产租赁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6月30日前,按相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

财产租赁所得指的是什么

  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个人取得的财产转租收入,属于“财产租赁所得”的征税范围,由财产转租人缴纳个人所得税。

财产租赁所得个税怎么计算

  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需要注意的是,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财产租赁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个人出租房屋适用10%的税率)。

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前扣除次序

  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次序为:

  1、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纳税义务人在出租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和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国家预算调节基金、教育费附加,可持完税(缴款)凭证,从其财产租赁收入中扣除。

  2、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

  3、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允许扣除的修缮费用,以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至扣完为止。

  4、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捐赠的部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