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建筑服务业增值税的计算方法分为一般计税和简易计税。从2019年4月1日起,简易计税按3%的税率计算,一般税按9%的税率计算。那么建筑业简易计税异地预缴时本地如何申报?
建筑业简易计税异地预缴本地申报的方法
1、先填写一张预缴情况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
填写《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建筑服务、销售不动产和出租不动产的预缴税款需在第3行“建筑服务预征缴纳税款”、第4行“销售不动产预征缴纳税款”和第5行“不动产租赁预征缴纳税款”中填写;
2、在异地预缴的税款属于“本期已缴税额”,申报时可用于抵扣应纳税额
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上述预缴税款反映在第28行的“分期预缴税款”中。根据报表的逻辑关系计算,不会形成重复纳税。
异地项目预缴税款的计算
1、简易计税项目:应预缴的增值税=(预收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3%)×3%
2、一般计税项目:应预缴的增值税=(预收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9%)×2%
3、其他税种:在计算预缴增值税后,根据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照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标准缴纳(不预缴)。如果印花税已在当地缴纳,则不会向机构所在地申报。企业所得税,由施工企业总公司直接管理的跨区域项目部,总公司按项目实际营业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度向项目所在地预缴企业所得税,项目部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企业所得税。一些地方还将要求申报个人所得税。实行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的,项目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不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