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既能履行社会责任,也能储备人才,还可以向政府申领就业见习补贴。
只要是合法经营、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的企业,都可以申请成为就业见习单位,组织开展见习活动,见习时间为3至12个月,具体补贴标准由各省确定。如果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标准可以提高。见习补贴必须专款专用,也就是只能用于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的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等,不能挪作他用。
需要提供4方面材料:
见习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书)复印件;
就业见习协议书;
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补助明细;
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票复印件。
上述材料交人社部门审核后,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银行账户。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此项政策延续实施至2022年底。
内容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会计网整理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