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先从原公司抽走资金,然后再成立经营目的相同或类似的公司,逃避原公司债务的,是实践中常见的过度支配与控制的情形之一
B: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C: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是以公司财产为限承担责任,股东个人无需承担责任
D: 一般情况下,公司的人格否认指的是纵向否定,过度支配与控制的认定则是公司人格的横向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