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刘打算设立一家贸易公司,在设立过程中,老刘以该公司名义与某物业公司签订购房合同,作为公司办公场所。同时,以公司名义在某4S店购买跑车一辆,赠与其女友张某。两合同均未支付货款,公司设立后,两债权人均要求公司承担付款责任。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因两合同均订立在公司设立之前,且未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因此公司不承担责任
B: 对于购房合同的债务,公司需承担责任
C: 对于购车合同,因发起人是为个人利益,因此公司可拒绝清偿债务
D: 无论4S店对发起人订立合同是为个人利益的事由是否知情,均可要求公司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