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结合有关司法解释,下列对该条文的理解中,正确的是( )。
【解析】选项A、C错误,债权人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危害债权实现的行为权利。须有债务人减少其财产或者增加其财产负担的行为。如赠与他人财产、放弃债权、为他人提供担保、放弃债权担保、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等。选项D错误,.对转让价格低于当地指导价或者市场价70%的,一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低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