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4.依据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发生下列情形,导致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部分,可以作为坏账损失在所得税前扣除的是( )。

A: 债务人死亡,遗产继承人拒绝偿还的

B: 债务人解散,清算程序拖延达3年的

C: 与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无法追偿的

D: 债务人4年未清偿,追偿成本超过应收账款的

单选题
有疑问?求助专家解答吧。
添加老师咨询
下载会计APP
答案解析

【解析】选项A: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所以选项A错误;选项B:债务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其清算财产不足清偿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所以选项B错误;选项D:债务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偿,且有确凿证据证明已无力清偿债务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所以选D错误。  

答案选 C
相关题目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