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题考查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本题解题步骤如下:
第一步:确定销项税额。
销售货物,适用税率13%,销项税额=600×13%=78(万元)。
第二步:确定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65×[200÷(600+200)]=16.25(万元)。
可抵扣的进项税额=65-16.25=48.75万元。
第三步:计算当期应缴纳的增值税。
当期应纳税额=78-48.75=29.25(万元)。因此,选项D正确。
答案选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