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3月应税货物的不含税销售额为180万元,货物适用 税率为13%;免税货物销售额为120万元,已知用于生产应税货物和免税货物的原材料进项税额无法划分,合计为20万元 (购进时已抵扣)。该企业当月应缴纳增值税( )万元。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 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20×120÷(180+120)= 8 (万元) ;当月应缴纳增值税=180×13%-(20-8)+11.40 (万元) 。因此,选项 A 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