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郑某为某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未在该公司任职),2012年12月份取得董事费8万元,向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捐款3万元。2012年12月份郑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A: 8200

B: 10000

C: 11440

D: 13000

单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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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对纳税人通过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用于公益、救济性捐赠,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应缴纳个人所得税=[80000×(1-20%)-30000]×30%-2000=8200(元)。
答案选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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