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普通共同诉讼的共同被告
B: 必要共同诉讼的共同被告
C: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D: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普通的共同诉讼,是指诉讼标的属于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诉讼。本案中,甲乙之间以及甲丙之间的诉讼中,诉讼标的虽为两个但属于同一种类,法院可以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进行合并审理,丙为普通共同诉讼中的共同被告,选项A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