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2月2日
B: 2月12日
C: 2月17日
D: 2月18日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追认的意思表示自到达相对人时生效,合同自“订立时”起生效。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在本题中,被代理人甲公司2月17日发函追认,该意思表示2月18日方到达乙公司,甲公司的追认产生效力。合同自订立时生效,而非追认的意思表示达到乙公司时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