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其新建商用住房一幢,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15000万元,已知该公司支付与商品房相关的土地使用权费及开发成本合计为5000万元;该公司没有按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银行借款利息;当地省政府规定的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10%;销售商品房缴纳的有关税金为780万元(不包括增值税)。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是( )万元。
(1)销售收入=15000(万元);(2)土地使用权费及开发成本=5000(万元),房地产开发费用=5000×10%=500(万元),税金=780(万元),加计扣除费用=5000×20%=1000(万元),扣除项目合计=5000+500+780+1000=7280(万元),(3)增值额=15000-7280=7720(万元);(4)增值额与扣除项目比例=7720÷7280×100%=106.04%,适用土地增值税税率50%,速算扣除系数15% (5)土地增值税额=7720×50%-7280×15%=2768(万元),选项B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