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型肺炎疫情影响下,多地纷纷出台延迟复工政策。关于延迟复工的热议问题,事关每个会计人,一起来看权威答案吧。
1.延迟复工期间工作——两倍工资
多地宣布延迟企业复工,复工时间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那么,延迟复工期间的工资怎么发?
延迟复工这几天属于休息日,企业应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如果企业要求员工在家办公,应视作休息日加班给予补休或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也就是两倍工资。
会计分录:
1.支付加班费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2.结转工资时:
借:制造费用(生产工人加班费)
营业费用(销售人员加班费)
...
贷:应付职工薪酬
2.社保费能晚交吗?——允许参保企业和个人延期办理业务
根据人社部通知,受疫情影响,对用人单位逾期办理职工参保登记、缴费等业务放宽时限要求,未能及时办理参保缴费的,允许疫情结束后补办,逾期办理缴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
3.房贷、信用卡还款——合理延后还款期限、不纳入征信失信记录
对于因疫情防控需要治疗或隔离,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可以合理延后还款期限。疫情期间因不便还款发生逾期的,不纳入征信失信记录。
4.水电费、房租问题——欠费不停电,多地呼吁减租免租
国家电网表示,疫情防控期间,居民用电采取欠费不停电措施。广州、深圳等多地呼吁房东适当减免租金,帮助困难人群渡过这段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