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疫情期间很多文体娱乐业的纳税人的经济都受到了重创,比如像保龄球馆,健身房之类的,那么对于这种类型的纳税人,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呢?和会计网一起了解一下。
(一)增值税优惠政策
从2020年1月1日起,对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收入的,免征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税收优惠政策的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
生活服务指:文化体育、教育医疗、餐饮住宿、居民日常、旅游娱乐、其他生活服务。
纳税人按照规定免征增值税的,可自主进行申报,无需办理免税的备案手续。关于开具发票方面的,纳税人按照规定免征增值税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已经开具了发票的,那么应该开具相对应的红字发票或者作废已经开具的发票,再按照免税政策开具普通发票。
(二)所得税优惠政策
因为疫情防控取得的政府补助,符合不征税的收入条件的,可作为不征税收入,企业如果疫情期间受疫情影响发生的各项损失,减除责任人和赔偿额后的余额,按照相关规定扣除。
以上就是疫情期复工复产期间有关文体娱乐的税收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