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疫情期间,为了支持疫情防控工作,鼓励企业积极复工复产,国家对此出台了不少的税收优惠政策,而对于这些减收降费福利,有不少人都会产生一些疑惑,下面会计网整理了一些关于疫情期间税收优惠政策的热门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大家理解。
1、在疫情期间,对于将生产的医用酒精运送给各地经销商,对于这类企业所获得的收入能够享受国家所出台的增值税减免政策?
关于这个问题,根据国家财政部所发布的《关于支持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当中就明确了对于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所取得的收入,均可减免增值税。
而在国家在疫情期间所发布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清单》中,也明确了医用酒精在包括在清单里,所以对运输医用酒精所取得收入的企业,是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的。
2、疫情期间,对于参与新冠肺炎病毒感染疫苗的研制工作,因研发工作上的需要,购买了相关的研发设备,那么这些设备所含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退还吗?
关于这个问题,国家也针对此出台了《关于研发机构采购设备增值税政策公告》,根据公告中的内容,对经有关部门核定的企业技术中心,相关研发机构所采购的研发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凭相关证明资料向当地有关部门申请退还购买设备所涉及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3、对于有企业将废弃的仓库无偿转让给医院,并用于收治新冠肺炎患者。这类企业能否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
对着这个问题,其实国家也出台了相关的规定,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对于企业或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用于公益事业的,并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而回归到这个问题,企业将废弃的仓库无偿转让给医院,并用于收治新冠肺炎患者,是属于规定中用于公益事业的范畴,所以这类企业能够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免征相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