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涉及的工作活动直接关系到职工个人、单位乃至国家的经济利益,不容出现差错,出纳的工作职责主要有办理银行结算和现金收付业务、办理银行存款和现金收付业务、办理外汇出纳业务等。

出纳工作职责

  出纳的工作职责

  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法》等财会法规,出纳具有以下职责:

  1、根据国家有关银行结算制度和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银行结算和现金收付业务。

  2、根据会计制度的规定,办理银行存款和现金收付业务。

  3、根据结汇、购汇制度和国家外汇管理的规定及有关批件,办理外汇出纳业务。

  4、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出租出借银行账户为其它单位办理结算,不准签发空头支票,这一纪律,是防止经济犯罪、维护经济秩序的重要方面。

  5、保管各种有价证券和库存现金的安全与完整。

  6、保管空白收据、空白支票、以及有关印章。

  出纳的工作内容

  1、货币资金核算

  (1)办理现金收付,严格按照规定收付款项。

  (2)办理银行结算,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做到规范使用支票。

  (3)登记日记账,保证日清月结。

  (4)保管有价证券和库存现金的安全和完整。

  (5)登记注销支票,保管有关印章。

  (6)复核收入凭证,办理销售结算。

  2、往来结算

  (1)建立清算制度,办理往来结算。

  (2)核算其他往来款项,防止坏账损失。

  3、工资结算

  (1)执行工资计划,监督工资使用。

  (2)审核工资单据,发放工资奖金

  (3)负责工资核算,提供工资数据。

  需要根据工资的领取对象和工资总额的组成,进行明细核算,然后根据管理部门的要求,编制有关工资总额的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