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个税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及未成年但受到本人监护的非子女。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其中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也按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方式包括父母一方扣除或者双方平摊扣除,父母可自行选择扣除方式,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