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复赋税思想是认为纳税是公民的义务,而政府征税后要用之于民;在向谁征税的问题上,主张“赋在有余”的原则;主张赋税轻重要适度,鼓励人民提高负税能力。
严复(公元1853-1921年),字几道,福建侯官(今闽侯)人。严复对赋税有较为深入的研究,其思想主张反映了资产阶级的要求,适应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需要。他明确指出:“赋税贡助者,国民之公职也”;“取之于民者,还为其民”。“国家责赋在民,必有道矣。国中富民少而食力者多,必其一岁之入,有以资口体、供事畜而有余,而后有以应国课。”并且主张“赋无厚薄惟其宜”,认为统治者的责任在于“为其民开利源,而使之胜重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