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购买物品捐赠会计分录包括:

  1、疫情期间企业购买物品并取得对应发票时,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企业将物品用于公益性的捐赠时,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疫情期间企业购买物品并用于公益性的捐赠时,可以通过“库存商品”科目及“营业外支出”等科目处理。其中“库存商品”科目用于核算企业库存的各种商品,包括库存产成品、外购商品等;“营业外支出”科目用于核算企业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支出,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