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稽查的基本职能如下:

  1、打击职能,是开展税务稽查的最主要目的,作用是严肃查处各种税收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偷逃税分子,维护税法尊严,保障正常的税收秩序。

  2、震慑职能。通过对税收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可以对心存侥幸、有潜在违法动机的纳税人起到震慑、警示和教育作用。

  3、促管职能。对通过税务稽查发现的税收征管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提出加强和改进征管的措施建议,使税收征管水平和质量得到提高。

  4、增收职能。税务稽查可作为堵塞税收漏洞的防线,追补偷逃的税收,增加税收收入,减少税收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