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稽查信息化建设的内容包括“1+4+1”的内容,即包括一个应用系统、四个执法场所和一个办案工具包,具体如下:

  1、一个应用系统,即税务稽查指挥管理应用系统,该系统以核心征管、决策支持、发票管理、异地协作平台等税务主体信息系统及其数据、无线网络为依托和支撑,形成门户统一、单点登录、安全便捷的一体化应用功能。

  2、四个执法场所和一个办案工具包,即指挥会商室、稽查询问室、检举接待室、案件查账室和办案工具包。办案工具包分单兵包和团队包两种,具体包括移动工作站、移动无线路由器、执法软件套装、取证设备、对讲机等21种软硬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