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人员不可以从事的工作包括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出纳人员可以从事的工作包括货币资金核算、往来结算、工资结算。出纳工作是管理货币资金、票据、有价证券进出的一项工作。从广义上讲,只要是票据、货币资金和有价证券的收付、保管、核算,就都属于出纳工作。

  货币资金核算是指办理现金收付;办理银行结算,规范使用支票;登记日记账,保证日清月结;保管库存现金,保管有价证券;保管有关印章,登记注销支票。往来结算是指办理往来结算;核算其他往来款项,防止坏账损失。工资结算是指执行工资计划;审核工资单据,发放工资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