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计提盈余公积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

  结转时: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因此,公司制企业应当按照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的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