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疫情灾区捐赠的会计分录为:

  1、企业向疫情灾区捐赠资金时,

  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科目)

  2、企业向疫情灾区捐赠货物时,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企业期末结转本年利润时:

  借:本年利润

    贷:营业外支出

  企业向疫情灾区捐赠资金或捐赠货物时,可以通过“营业外支出”、“银行存款”或“库存商品”等科目进行会计处理。由于企业向疫情灾区捐赠货物属于视同销售行为,因此需要确认销项税额,并通过“应交税费”科目进行账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