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费是指夏季防暑降温补贴,企业向员工发放的高温费,属于岗位津贴,应做为福利费支出,计入职工薪酬,并计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分录处理如下:

  1、计算应发放的高温津贴时: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津贴和补贴

  2、实际发放高温津贴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津贴和补贴

    贷:银行存款

  需注意的是,职工防暑降温费属于可税前扣除的职工福利费支出,对于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