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发生仓库材料报废时,应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进行账务处理,:

  1、进行报废审批前,将原材料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原材料

  2、进行报废审批后,根据材料报废的具体情况进行账务处理:

  (1)报废属于正常损耗、管理不善引起的一般经营性损失以及扣除应计入其他科目后的净损失的,应做如下分录:

  借:管理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

  (2)报废需由责任人、保险公司赔偿的部分:

  借:其他应收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

  (3)报废属于自然灾害、不可抗力因素等引起的非常损失的:

  借: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4)存在残料入库的情况:

  借:原材料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相关规定,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另外,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因此,仓库材料报废属于“非正常损失”情形的,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否则,不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