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已付款但还未收到材料的,应通过“预付账款”科目核算,账务处理如下:
1、供应商材料尚未发出时:
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2、材料已经发出但企业并未收到的:
借:在途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预付账款
其中,如果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应做如下分录:
借:在途物资
贷:预付账款
3、材料到达并验收入库时:
借:原材料
贷:在途物资
预付账款是指企业按照购货合同的规定,预先以货币资金或货币等价物支付供应单位的款项。在日常核算中,预付账款按实际付出的金额入账,如预付的材料、商品采购货款、必须预先发放的在以后收回的农副产品预购定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