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支付过节费应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应付职工薪酬核算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等其它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1、计提过节费:

  借:管理费用等(根据所属部门计入相应会计科目)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2、从银行提取现金:

  借:库存现金

    贷:银行存款

  3、发放过节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贷:库存现金

      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规定,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计入职工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税。